福州明代的一次水灾

福建明代有水灾165次之多,漳州、延平府(今南平)、汀州(今龙岩)居前三位,福州位居第四,达20次。其中万历三十七年(1609年)最为严重。

何求《闽都别记》第九回记:“刚至小午,西北城外河里忽然水涌上岸,顷刻涨满丈余,波浪滔天,人走不及,被淹无数。水中有一物,翻腾如龙舞爪,似蛇摆尾,过处掀波滚浪,狂风骤雨,树木怒号,迅雷闪电,如天翻地覆,数声霹雳,风雨渐退。其地被冲裂一条坑弄。今北门鳝鱼弄改名善余弄,即古迹也。当时西湖水面浮出大鳝鱼,大三四围,长十余丈,被雷击死。民间火墙大屋皆被冲倒,树木连根拔起不计其数。”

 “万历三十七年(1609)五月二十四日,建宁蛟水发,冲坏城郭,漂流庐舍,压溺男女以数万计。是日延平之将乐、顺昌等县蛟水亦发,所荡村落,悉为丘墟。二十六日澎湃而小,势若奔马,倏忽间会城中平地水深数尺,郭外则丈余矣。一望弥漫,浮尸败椽,蔽江塞野,五昼夜不绝。故老相传以为二百年来未睹也。水皆卤浊色,人不敢饮于江者浃月。当事以异灾闻,奏请蠲赈,然是时水旱遍宇内,朝廷亦不能每人济矣。”(万历《福州府志》卷75)


这次大水入城,“高二丈许,南门兜仅露一抹,如娥眉”,使大半个福州城淹没在洪水中。谢肇淛《五杂俎》卷4《地部》记的更为详细:“万历己酉(1609)夏五月六日,建安山水暴发,建溪涨数丈许,城门尽闭。有顷,水逾城而入,溺死数万人。两岸居民,书怒荡然。如洗驿前石桥,甚壮丽,水至时,人皆集桥上,无何,有大木随流而下,冲桥,桥崩,尽葬鱼腹。翌日,水至福州,天色晴朗而水暴至,斯须没阶,又顷之,入中堂矣。

余家人集园上小台避之,台仅寻丈,四周皆巨浸矣。或曰:‘水上台,可奈何?’然计无所出也。少选,妹婿郑正传,泥淖中自御肩舆迎老母暨诸室人至其家,始无恙。盖郑君所居,独无水也。然水迄不能逾余台而止,越二日始退。方水至时,西南门外,白浪连天,建溪浮尸,蔽江而下,亦有连楼屋数间泛泛水面,其中灯火尚荧荧者;亦有儿女尚闻啼哭声者;其得人救援,免于鱼鳖,千万中无一二耳。说水落后,人家粟米衣物为所浸渍者,出之,皆霉黑臭腐,触手即碎,不复可用。”

这次大水共淹死10余万人,福州贡院内水深数尺,考场垣舍倾坏,迫使原定于8月8日的举人考试不得不改期举行。

福州人认为,洪水是水中怪物兴风作浪所致,故称“出蛟”,“闽中不时暴雨,山水骤发,漂没室庐,土人谓之出蛟”。当然这是迷信而错误的说法。

福州地处闽江下游,地势低洼,如三天之内全流域降雨达150-200毫米,就会发生水灾。福州的水灾,有的是自然的原因;更多的是人为因素造成的,如闽江上游的过度开发及森林的过度砍伐,致使水土流失严重,河道淤积不畅。历史上福州水灾就大多发自闽江上游的延平府(今南平),故有民谚“延平水,鼓山平”。这话是由“延平之水高于鼓山平”之说而来。